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

作者:左勇超 来源: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:2023-03-24 16:59 点击:2590次

一、依据本学院的工作计划,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,主持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教学、科学研究活动,向所属教师分配教学、科研任务。

二、组织教师参与课程建设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、审核教师的授课计划、教案,检查教师的备课、讲课、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,抽查学生作业和学习成绩。初审试题,检查试卷评分及分析情况,协助完成本教研室所承担课程的考试考查组织工作。

三、组织教师参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,具体落实实践计划,安排实践指导教师完成实践教学工作。

四、组织教师进行听课、教学观摩以及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。教研室主任每学期需对本室每位教师听课1次(2节)以上,原则上总次数不少于10次。

五、负责贯彻实施教师岗位责任制。定期核实所属人员的工作量,组织做好教学评价和教师授课总结,认真填写所属人员业务档案中的评审意见。

六、负责提出所属教师的进修、培养计划,协助做好初任课教师试讲、培养和考核评定工作。

七、负责本教研室教学文件、信息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与存档。

八、做好本教研室所属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,安排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协助做好学生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教育。

九、组织本教研室老师积极参加教学技能大赛的报名、指导、培训工作,参加各种培训,提升职业技能。

十、完成本学院领导和教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。